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阳泉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落实省委提出的营商环境是做好经济工作第一要件的重要要求和市委营商环境首位战略部署,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助推实现“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目标,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担当。
电子游艺厅:党组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成立了“电子游艺厅: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出台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阳泉市检察机关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电子游艺厅:强化责任担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9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五年总体目标,围绕“四大检察”职能,聚焦22项重点任务,细化了37项工作举措。与市工商联会签了《电子游艺厅: 阳泉市工商业联合会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沟通联系制度》,并配套了《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支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电子游艺厅:极速炸金花:在“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检察工作中建立任务清单和台账的通知》等多项举措,坚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全力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四大检察”合力共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统筹融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在打击涉企犯罪、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自身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能力水平,努力营造平安稳定、诚信有序营商环境。
-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保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经营主体放心创业、专心生产、安心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受理审查起诉239件488人。对虚假广告、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受理审查起诉70件129人。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45件139人。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不断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提高企业投资信心,激发资本参与热情。
-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支持构建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部署开展涉企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和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专项监督,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平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企民事案件42件,向省院提请抗诉5件、提出抗诉2件,促成民事和解1件。市院提请抗诉的焦作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阳泉市某钢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二届四大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案例宣讲活动案例。
-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督促依法行政,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登记、行政许可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于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为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提供法治保障。我市杨某物流公司,史某全、赵某军非法经营案入选全省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
-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诉源治理,助推依法行政和企业发展。在生态和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中,注重统筹兼顾公益保护与企业发展。依法采取灵活务实司法措施,通过替代性修复等方法促使涉案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履职,督促依法行政与企业合规经营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202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06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42件,国财国土领域30件,食品安全领域12件、安全生产领域11件,公共卫生领域10件,老年人权益保障1件。
-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动力。阳泉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治理上发力。2021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等破坏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2件20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023年,全市两级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协同协作为载体,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质效,共设立6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现了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办案团队实100%覆盖。
- 注重服务品质,精准提升司法服务效能,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把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工作中,在能动履职上下功夫,为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 坚决把平等保护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向民企释放司法温度。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的“11条”意见,把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作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建立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积极为涉案民营企业挽回损失。在办理荆某甲、荆某乙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极速炸金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严格对涉案财产进行区分,依法退回扣押款593517元,汽车2辆,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解冻相关账户8个,切实保障了涉案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 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引导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2022年3月,极速炸金花:成立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工商联等11家单位共同签发《极速炸金花:建立阳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建立我市首批第三方人员名录库。我市作为全省首个实现“清零”目标的地区,目前已有8件案件经省检察院批准适用企业合规。通过开展企业合规,督促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有效整改、堵塞漏洞,推动企业合法守规经营,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主动开展“零距离”司法服务,精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深入、广泛地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集中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向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工商联均设置了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或联系站,并聘请了24名“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建起了检企连接的“连心桥”。连续三年开展两级院领导“一对一”联企服务活动,走访包联企业125个,帮助企业化解纠纷9起,帮助企业解决难题7个,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60余场,办理工商联转办涉企监督案件8件。
4.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助力打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公益诉讼部门运用套刷医保基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9个批次,立案77件,涉及全市的民营医疗机构178家、零售药店286家。针对调查、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督促医保部门对城区113家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保卡使用开展专项行动,矿区范围内126家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保适用相关制度,通过督促医保监管部门依法履责,进一步规范医药企业依法经营,最大限度保护医药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发挥数字检察作用优势,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精耕法治宣传,提升市场主体的法律素养,营造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市场主体法律素养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知识水平,打造知法守信的营商氛围,两级检察机关依托“法律六进”,深入企业、商会调研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宣讲法律政策,提供全时、优质、高效法治咨询。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平台,将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和检察机关的做法、成效等进行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举办“检察开发日”、公开送达法律文书、邀请参加典型案件庭审等形式,强化以案释法,引导企业经营者找到企业发展的法治路径,着力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政治任务、法定职责,更是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了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破解发展难题、增强自身活力、提升发展动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自觉能动履职,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